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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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雅然:留港改變命運

2011-07-19




10年前,終院判決港人內地領養子女居港權敗訴,談雅然心如刀割,躲在家中痛哭;今天,她走到「傷心地」門前,沒有忘記,也沒有怨恨,最終獲得港府批准酌情留港,她認為「也是個happy ending(好結局)」。(余俊亮攝)

10年前爭居港權敗訴 今法律系畢業

【明報專訊】10年前,港人內地領養女孩談雅然與父母東奔西走爭取居港權,打動無數港人。明天,是終審法院裁定她敗訴的10周年。今天,她站在法院門外,沒有忘記,也沒有怨恨,「現在也是個happy ending(好結局)」——當年港府行使酌情權,她得以獲發單程證留港。同是過來人,眼見20多萬菲傭爭取居港權,24歲的談雅然深信,出生背景不應決定人的命運,法律的改變,可消除社會的不公義。

十年人事幾番新,當天14歲、就讀張祝珊英文中學的談雅然,如今已在港大法律系畢業。當年為她奔波的父母依然健在,但為她發動簽名運動的男生,與她的十年情,卻在今年初終結。唯一不變的是,談雅然依然堅持爭取居港權,依然無悔。

菲傭是社會不公義受害者

「我好慶幸當年有機會留在香港,爸媽改變了我的命運,如果當初不是他們領養了我,今天可能我在東莞做工廠妹了。」自身的遭遇,加上4年法律課程,談雅然表示思想改變了,亦令她對他人的不幸感同身受。

居港滿7年的菲傭,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即將開審,回想10年前力竭聲嘶、與一眾港人內地領養子女爭居港權,談雅然坦言,相同的是爭權,目的卻截然不同,「當年我為的是家庭重聚,但今次是因為菲傭留港多年工作,明白本港文化,希望得到居留權,兩者不能混為一談」。

談雅然沒有正面表態支持菲傭爭取居港權與否,只稱問題的根本在於社會的不公義,「如果菲政府經濟、教育做得好,何須拋夫棄子隻身來港打工?她們也是社會不公義的受害者……最低工資她們不受保障,被人稱呼為菲傭、賓妹,其實她們也很可憐。」她認為,白紙黑字的法律,是道德底線的指標,要不停改變,才可保障人權。

棄高薪厚職 為動物爭權

嚮往民主及自由,每逢六四晚會、七一遊行定必出席,談雅然與其他「80後」無異,畢業後未有投身被視為高薪厚職的律師行業,反而追隨理想為動物爭取權益,在亞洲善待動物組織工作,為世界各地的虐畜個案提供法律意見。她希望可以憑一己之力,喚起港人對動物權益的關注,爭取在法例上追及世界水平。

明報記者 陳家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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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王家文報道】談雅然,一個湮沒在 700萬人中的名字,不少人可能已忘記這個港人在內地領養的小女孩,曾翻起巨浪。 10年前,終審法院判她無權居港,她在鏡頭前聲淚俱下,打動無數港人為她發聲,終獲居港權。今天,她已在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,推動保護動物,爭取動物福利,「為弱勢中嘅最弱勢發聲」。

香港回歸後,《基本法》條文引起多宗居留權訴訟,莊豐源、吳嘉玲、談雅然等名字,除了是影響深遠的案例,更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故事。 2001年 7月 20日,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領養子女不得享有居港權,自小由港人在內地收養的談雅然面臨遣返。當時 15歲的談雅然在傳媒鏡頭前聲淚俱下,令很多港人動容,其就讀的學校和同學也發起千人簽名行動,爭取當局讓她留港。同年 10月,她終獲發單程證,可留港定居。

談雅然去年在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後,現任職亞洲善待動物組織( PETA)動物虐待個案及法務主任。她說,要協助弱勢社群,「人權問題、少數族裔都有人理,偏偏動物就係最無聲、最弱勢」。寧棄當大狀,捨身幫動物,有人說她「戇居」。遇上虐畜,她找警察,求助政府部門,「佢哋叫我唔好癲,仲有大把人要理」。

對牛彈琴遇得多,談雅然不輕易言棄。去年她親身到馬來西亞處理一個養鱷場虐待動物個案,向當地政府投訴,指養鱷場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,當地官員說:「原來係犯法,我哋都唔知。」政府漠視,場主懶理。今年 4月,她向當地傳媒「爆料」,喚起群眾關注,才迫使政府正視和整頓。爭取權益,她 10年前早已試過。
全職為動物爭取權益

「居港權事件,令我知道傳媒、公眾和法律嘅影響力。」居港權塵埃落定後,談雅然變得低調,在大學念「憲法制」時,課程內容有自己的案例,她淡然面對,也很少接受傳媒訪問,「唔想人特別去標籤新移民」。她說中二以來一直有參加六四燭光集會,剛過去的 7.1遊行也有上街。她說,這麼多年來,香港政府也沒變過,「淨係講錢,唔諗人權、自由、民主」。

過去 10年,談雅然以低調換來空間,讓她思考前路,「開始諗人同自然、同動物嘅關係」。今天她為善待動物組織服務,接受訪問,希望能幫動物發聲,「要促使政府為動物權益、福利立法」。若當年被遣返內地,今天的結局會如何?「可能喺東莞做工廠妹或耕田,甚至死咗都唔定」。

談雅然向記者澄清,當年並非獲當局優待,只是因為公眾力量、民意結集,當局才加快審批其早已遞交的單程證申請。今年 10月,她獲批單程證剛滿 10年,這證件讓她至今相信,「民意係可以改變社會,甚至整個世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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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28日-星期日檔案 居港十年情 2/2




中一實用文寫作習題:

試綜合上列報導所知,代談雅然寫一封200至300字的信給下列任何一個或一組對象,以表達相關的感謝、希冀和祝願:

1. 她的養父養母
2. 她的老師
3. 她的同學或朋友

上列習作須使用學校原稿紙作答,科目一欄請填上「實用文:私函」。首行起開始寫作,不必抄題,文末須另起一行以括號於右端注明全文字數,如:(218字),或(277字),標點符號計算在內,空格則不計算。



註:談雅然為本校校友,莫月華老師為本校中文科科主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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